妇代会工作制度

学校妇代会是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女教职工的群众组织,是妇女联合会的基层组织,是学校党政组织与女教职工联系的桥梁和纽带,代表和维护学校女教职工的利益和要求。妇代会与工会女工委员会同步开展工作。

一、基本任务

1.配合学校党政组织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团结、教育和引导广大女教职工加强学习、努力工作,为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作出积极贡献。

2.代表和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,积极向学校党政组织反映她们的意见、建议和要求,在学校管理建设过程中充分发挥民主参与、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用。

3.定期开展学习、交流和研讨等活动,提高女教职工的政治理论素养、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,弘扬社会公德、职业道德、家庭美德。

4.宣传、表彰女教职工中的先进典型,积极向学校党组织和上级妇联推荐优秀妇女人才。

5.关心女教职工的业余生活和身心健康,因地制宜开展各类文化、体育、娱乐活动。

二、组织建设

1.学校妇代会由学校女教职工大会民主选举产生,每届任期三到五年。与工会女工委员会同步进行。

2.学校妇代会受学校党组织领导,并接受上级妇工委的业务指导。

三、工作要求

1.学校党组织要把妇代会工作纳入学校党组织整体工作统筹安排。

2.学校要保证妇代会有固定的活动阵地和正常的活动经费。

3.学校妇代会应定期组织活动,并做好活动记载。

四、考核评价

1.妇代会主任要定期进行述职,向学校党组织和女教职工报告工作情况,接受群众评议。

2.学校妇代会工作考核与学校领导干部考核、学校工作年度考核等结合进行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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